第六章 波茨坦公告 (一)美、英、中三国布告公布 三国公告——7月26日 外务省研究公告内容及其要点 (二)日本的态度 东乡外相的意见和态度 最高战争指导会议及内阁会议 关于发表公告问题的争论 铃木首相发表“置之不理”的谈话 后来的对苏谈判——陷于停顿 公告发表的反应——内阁参议建议接受 第六章 波茨坦公告 (一)美、英、中三国布告公布 三国公告——7月26日 上述佐藤、洛佐夫斯基会谈的报告到达东京外务省不久,发生了一个值得重视的事件。那就是,7月26日,由斯大林及莫洛托夫与美、英政府首脑进行会谈,由波茨坦发出的美、英、中三国公告。 第二天(27日)上午6时,东京的“海外放送受信局”收听到这一三国公告。其内容如下: 1.余等:美国总统、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和英国首相,代表余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争。 2.美国、英帝国及中国之庞大的陆海空部队,经由西方调来的军队和空军的增援,业已增强多倍。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等军事力量受所有盟国之决心之支持及鼓励,对日作战,直至其停止抵抗为止。 3.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 此种力量当其对付抵抗之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残殆尽。但现在集中对付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吾等之军力,加以吾人之坚决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也必终归全部摧毁。 4.现时业已到来,日本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绝地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5.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也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 6.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盖吾人坚持非将不负责任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 7.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有确实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上经盟国指定之地点,必须占领,俾吾人在此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8.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且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9.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10.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裁判。日本政府必须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建立。 11.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实物赔偿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 为此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被允许。 12.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的政府以后,盟国占领军队当即撤退。 13.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诚意实行予以适当及充分之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① ①波茨坦公告译文,系根据[英]温斯顿8226;丘吉尔著《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第六卷,第936-938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外务省研究公告内容及其要点 外务省在接到三国公告立即开始这一公告的翻译和研究工作。事务当局在7月末整理出研究结果,其要点如下: 前文(第一项至第五项) 开头的五项应看作是构成公告的前文。这些前文意在劝告迅速并全面接受第六项以下的各条款,总之不外罗列一些威吓性言词,未必带有法律上的重要性。 惟在前文第一项中“……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争。”未说劝告其“投降”或“无条件投降”;再有第五项中“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只使用“条件“一词,值得注意。 上面所提各点可以理解为敌方政治上的暗示,同时不免令人对这一公告的法律性质产生疑问。即可以认为,这一公告并未提出无条件投降的条款,这和对德克里米亚声明迥异其趣,实际上应看作是预先提出条件的和平劝告书。 只是,就敌方而言,既要挽救所谓日本的面子,同时也要对自己国内有所考虑,所以才在第五项中提出,“吾人决不更改,也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这虽然好象附加了无条件条款,或带有最后通牒的色彩,但可以认为,并未因此改变了这—公告的性质。 第六项(军国主义的消除) 在克里米亚声明中,曾详尽拟定了如何摧毁德国军国主义以及纳粹主义的具体措施,而在这次公告中,并无与上述措施相对应的详细规定,仅仅作为需要消除的对象,用了“威权及势力”这种含混的表现。本项中的“威权”是否包括天皇在内,还是仅指政府或军事当局,再有,“势力”是否还包括政党和其他政治团体、思想团体或军需企业家及财阀等在内,其范围完全不明确。 但从所谓“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这些字句来判断,本项可以解释为,以惩处担负战争责任意义的战争罪犯为目的,而据敌方看法,战争责任者系指军阀而言,因此,所谓“威权及势力”也不是不可以狭义地解释为“军事的威权”及“军国主义的势力”。但从敌方内部对我国国体的争论,以及对战争责任者的争论,尚无定论的现实情况看来,敌方或许为了避免将来的立场受到束缚,而有意识地采取了象本项这样含混其词的表现。这样解释,比较适当。 第七项(帝国领土的保障占领) 占领的范围虽无明文规定,但既说“日本领土上经盟国指定之地点”,可以认为,敌方并没有广泛占领帝国领土的企图,而仅想占领军事上、政治上或者经济上的重要地点。即可以这样理解:在克里米亚声明中规定:“……三国部队将各自占领德国的一个区域。”而在德国战败后,实际上已实行全面占领。但对帝国似想采取与此不同的处理办法。 占领目的,可以认为是指本公告的主要条款,即消除军国主义、变更领土、解除军队的武装、惩处战争罪犯、改组工业等。 关于占领期限,应与后述第十二项(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的政府)一并考虑。 第八项(领土条款) 根据开罗宣言: (甲)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 (乙)日本从中国窃取的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 (丙)将日本从被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一切土地(意指占领地区)上驱逐出去; (丁)使朝鲜自由独立。 上述内容未明确关于库页岛南半部的归属问题,既未规定剥夺,也未规定包括在日本领土之内。虽然如此,将库页岛解释为包括在各小岛之内,也很牵强。所以只能认为,对库页岛南半部的处理,故意回避了规定。(注:日本当时还不知道雅尔塔协定的内容。) 第九项(解除日本军队的武装) 同对德国的克里米亚声明不同,内容极为简单而不明确,只提到解除军队的武装,并未明确提出解除武装的具体方法。 战争结束后,不论任何军队都要返回家园,从事日常生产,这是理所当然的。尽管这样,却特别提到这一点,这除以此对我官兵施加精神影响的政治企图外,在法律上可以这样理解:由此表明,对待帝国与对待德国不同,没有以提供劳动力为目的,强制拉去士兵补充敌方国内劳动力,用来代替赔偿的意图。 第十项(日本臣民的处理) 前半段是照录杜鲁门总统上任后对日本臣民的声明,仅以但书规定了对战争罪犯的惩处。在这里,举出虐待俘虏者作为战争罪犯的一个例子。根据这种情况分析,可以认为,本项规定不仅要追诉前述“承担战争责任者”的威权及势力,而且为追诉即使不屈于“承担战争责任者”而具有违反国际法行为的“战争罪行”的个人,开辟了途径。 再者,在克里米亚声明中,对于德国的战争罪犯,曾经明确规定由同盟国方面进行审判和惩处;但在本公告中,关于审判的当事人和方法等问题,没有明文规定。 另外,在克里米亚声明中,规定由同盟国方面来实行有关德国民主化的措施;反之,在本公告中,关于日本民主主义的恢复和加强以及尊重自由和人权的义务,规定由日本政府自己来履行。还有,其中用了“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这样的字句,似乎由此证明,敌人方面抱有日本国民原来就具有民主主义倾向的见解。 第十一项(日本工业的处理) 分析前半段规定的背后含义,归终意味着征收赔款及禁止军需工业问题,但与对德的克里米亚声明有所不同,避免了直接表现,作出似对日本国民施与恩惠的组定,这足以说明敌方在政治上有所考虑。 后半段提到原料资源的统制,由此可以推测敌方的意图是,不仅帝国在这次战争爆发后,在大陆和占领地区新着手开发的事业,而且包括满铁以及帝国过去在满洲、中国所拥有的企业,连同其庞大的投资和设备,所有这一切都将予以剥夺。不过此时,关于上述投资及设备的估价是否包括到实物赔偿之内,这一点正如在德国已经成为问题一样,在日本也将同样成为问题。还提到参加世界贸易的问题,实际上并非什么恩惠的规定,不过,在克里米亚声明中丝毫没有谈到这个问题,相形之下,不能不说还是有区别的。 第十二项(同盟国占领军的撤离) 在克里米亚声明中,关于德国领土的占领及管理有详细规定,但丝毫没有提到占领军的撤离问题。这一点有所不同。 再者,将“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的政府”作为撤离条件这一点,值得注意。应该这样理解:在第五项及第八项中,虽然暂时承认现在的日本政府是行政的主体,但就敌方而言,对现在的政府决不满意,他们认为为了撤离占领军,必须建立他们认为是具有和平倾向的另一个政府。 第十三项(日本军队的无条件投降) 公告最后又以威吓性言词作结束。实际上应理解为这是对停战条件的规定。即上述各条款均应看作是结束战争时构成媾和条件的基础,与此相反,本项则可看作是构成结束战斗的直接前提。 还有,关于用了“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一词,在开罗宣言中曾明确使用“日本国无条件投降”一词。而在这次公告中,特将无条件投降的主体限定于军队,是值得注意的。 所谓“通告日本政府……并对此种行动诚意实行予以适当及充分之保证”这一表现含义抽象。应该注意,也有可能出现纵然日本方面认为确切适当,而敌人方面确感到不够满意的情形。① ①上述外务省的解释,从战后同盟国实际执行的占领政策来看,证明在某些问题上,想的未免有些天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