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中的中国战机(二)击落“轰炸之王”的地瓦丁 1937年五月,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为庆祝英皇乔治六世加冕典礼特使,典礼之后,顺道率代表团访问欧洲各国,历经英、法、德、意等国,其秘密使命,即为向各国商洽借款及购买军火以准备对日抗战,此行中向各国订购之战机计:英国布列斯托,斗士型双翼战斗机三十六架,法国地瓦丁510单翼战斗机二十四架,莫朗,苏尼尔406单翼战斗机十二架,包壹斯63双发动机轻轰炸机八架,德国恒学耳123半翼式俯冲轰炸机十二架,意大利菲雅特G50单翼战斗机五十架。其中法国以充实国防理由仅允地瓦丁机售我,其他两种均禁止出口,意大利则以政治原因拒售,因此仅有三种战机成交,它们均在抗战开始前后运来我国,现将法制地瓦丁510机介绍于后: 艾米耳.地瓦丁先生在一九二零年于法国南部土鲁斯,开设地瓦丁飞机制造厂,其所推出的第一架D-1战斗机为伞翼式(按:系机翼以支柱或托架连接机身之高单翼机),此机完成于当年十月,为应法国航空部要求改进发展,迟至一九二二年始由地厂试飞员乔治,巴洛克完成试飞。此机装用一具三百匹马力之依斯班洛,秀材8Fb型发动机,全机金属打造,包括外部蒙皮、机体光滑流线,蔚为当时之先进机型,一九二三年在日本作推销示范,随后又在捷克及南斯拉夫表演,并销售南国七十九架、日本一架及瑞士两架,法国海军采购三十架,其中十五架装备在航空母舰「贝亚恩」号上,此外并授权意大利仿制一百二十六架。 地厂自推出D-1机之后,长久以来未曾再获订单,因此工厂营运困难,在一九二七年元月被迫歇业,地氏迁居瑞士,但仍继续其飞机设计工作,未几推出与D-1造型相似之D-27轻型战斗机,在无竞争对手下,获得瑞士军方采用,并交瑞士国营EKW厂生产制作。原型机一九二八年六月试飞成功,此机全部轻金属结构,重量轻盈外型优美,其最大之特点是在飞行中如遇紧急状况,可将机内之腹部燃油箱抛掷于机外,以策人机安全,瑞士军方自一九三零年起,共装备此机六十六架巩固国防。 地氏自D-27机成功推出后,翌年回法复业,除继续生产及改进此机以供军方需求外,亦以一架交海军在「贝亚恩」号航空母舰上试用,冀以取代原D-1型机,此外此机也外销,包括我国东北当局、南斯拉夫、罗马尼亚、阿根廷等国,并以此机为基础,不断地研究发展推出新颖机种。一九三二年,为法国带来第一架现代化的新型战机:地式500型战斗机,此机亦系按照法国航空部一九三零年所订之单座战斗机要求标准设计,于同期美制波音P26战斗机规格相较,毫无逊色,它是用来汰换自一九二七年以来,法空军主力战机纽波特式62/622两型半翼式战斗机(按半翼机系上翼宽大、下翼短小)。 原型机一九三二年六月试飞,为一张臂式低单翼、开敞式座舱,宽距固定式附装轮罩式起落架,装用一具六百六十匹马力依斯班洛,秀材12x brs型发动机,木制两叶式螺旋桨,机身两侧各装一支维克斯七点七公厘口径机枪,另在左右两翼上各装一支七点五公厘口径之达尼式机枪,不久改进型501型机推出,除换装六百九十匹马力之同式12x crs发动机及金属三叶式螺旋桨外,并在发动机两排汽缸之间,装置一挺奥利根二零公厘口径机炮,炮管穿过螺旋桨主轴向前发射,两支翼枪仍然保留,最後一型是510型,原设计专供外销,在构造上与501机无异,但采用八百六十匹马力之同式12y crs发动机,及改善起落架减震,并增大机内油载,原型机在一九三四年八月试飞,此机是法国战斗机中第一架水平飞行最大时速超过四百公里(两百四十八哩)者,其军械装备与501机相同,弹药配置为机炮炮弹六十发,机枪每支配弹三百五十发,另在左翼前缘裝有射击照相枪一具,机内装置双向无线电,及机身上、下两组天线,发动机备有氧压式起动装置;此机最大时速两百五十哩,升限三万四千五百英尺,爬升至三千两百八十英尺需时一点三二分钟,航程四百三十五哩,净重三千两百九十八磅,全重四千两百五十二磅,翼展三十九英尺八英寸,机长二十六英尺,机高七英尺十一英寸。此机一经推出,首由土耳其订购三十六架,型号是510T型,装置美制考尔特机枪及翼下弹架,但在接收九架后即中止合约,原因是后继飞机交货无期,直至一九三五年,地厂始再度供应此机,首批三十架交付法军方,翌年九月,英、俄两国各购一架用作评估,立陶宛购有七架,汉志(今之沙特阿拉伯)两架,但均转让西班牙,我国亦在同期订购三十四架,型号是510C型,日本亦购一架作为研究,年底法军方再增购五十架。 法军方自一九三四年八月,接收第一架500型机起,迄至一九三八年,共拥有500、501及510三型机共三百五十九架,二战开始时仍有三个大队装备此式机,但均非德机对手,一经接战立遭败绩,一九四零年法国战败前夕,两个大队的地机撤至北非,一九四二年底,盟军进攻北非时,此机曾起飞抵抗。 我国原向法国订购的三十四架地机,后经修减为二十四架,并另增购莫、包两式机,经过情況已如前述。这批飞机是在一九三七年底,自法装船运往安南(今之越南)海防,起岸后经滇越铁路运抵昆明进行组装;又早在「七七」事变,抗战发生时雇用外籍驾驶人员,增强空军战力之议骤起,遂拟雇用法员以驾驶法机,十一月间,孔副院长电请巴黎奥廷纳先生代为招聘,经多次洽商,始聘定法籍飞行员及机械人员各八人,其合同暂订半年,自一九三八年四月至十月。一九三八年六月初,该批人员始由赖俾特率领到达昆明,经指定航校加以考试,将其中身体不及格及技术最劣之一员解聘,其余轰炸四人、战斗三人、机械八人均予聘用,再加上原十四队解散时所留用之法籍飞行员赖波雪、蒲林格,及新进投效之英籍飞行员威德海等三人,共为十八人,并配我方人员及拨给地机六架,合组为空军四十一队(又名法员队),派赖俾特为队长,旋即在昆明正式成立。 该队成立后,原拟开拔前往汉口作战,嗣以这批飞机中,一架缺炮,另两架亦缺配件,无法成行,故暂行留昆,九月二十八日,敌机袭昆,该队起飞地机三架,遭遇敌机而不攻击,四一零四号机之驾驶员,既未请假,亦未起飞,致该机被炸伤,其后亦仅威海德一员参加空战一次受伤,经送香港治疗,自此以后,该队从未参加任何战役;加以该队外员技术不良、行为散漫,屡生事端、军纪荡然,且以薪金不能照合同接受一美元折合法币三点三九元之兑换率而起争执,蹉跎时日不肯出发,继而队长赖俾特潜逃,飞行员葛朗亦不辞而别,该队自成立后,既无成绩表现,亦乏作战精神,因之自十月起,将该队人员陆续解聘,部队予以撤消,飞机交官校驱逐组接收,并后续组装完成之地机充当战斗教练机,一面训练,一面担任当地之防空警戒。 二十八年四月八、九两日,日机袭昆,首日由官校驱逐组长胡庄如率地机十二架,配以他型机数架升空迎战,由于我方人员多无实战经验,且对地机之性能操作均欠熟谙致无战果,次日亦以相同兵力拦截敌机,惟未遭遇无功而返。七月三十一日,五大队之十七中队,奉令来昆接收地机十二架,编组成军担任陪都重庆之防空作战,十月移防成都接替川西地区空防任务,十一月四日,敌海军「九六」式重轰炸机五十四架,由鄂向川进袭直驱成都,我五大队机群全部起飞应战,第一批二十七队I-152机七架,由谢荃和队长率领,在成都、新繁间击落敌机一架,十七队由岑泽鎏队长率地机七架,在成都、温江间实施拦截,因地机在俯冲时,机炮易生卡弹现象,故降低高度采平面追机方式迎敌,岑队长在成都东南击落敌机一架,但本身座机亦遭敌机击伤;第二批二十六队I-16机六架,及二十九队I-152机九架,在副大队长王汉勋率领下,在简阳上空击落敌机一架,此役中我二十九队副队长邓从凯及二十六队队长段文郁阵亡,三架被击落之敌机残骸中,发现敌「海军轰炸之王」的十三航空队司令奥田喜久司大佐,以及森千代次、细川直三两大尉均告毙命。奥田是抗战期间,为我空军击毙的日本海军最高军阶及军职的军官,他与森千、细川同时毙命,給日本侵华航空队带来沉重的打击。 二十九年六月,我驱逐部队调整,五大队奉令接收俄制I-153式新机,旧机及防务移交三大队,这仅剩的四架地机,由第七中队接收,此时因飞机缺乏,加之敌方新型飞机不断出现,为保存战力,除对日方之侦察单机,或在特别有利的情況下出击外,除此均采避战态势,故作战甚少,十一月,三大队移驻双流,加入驱逐集训队整训,十二月二十六日,二十八队队员石大陆驾五三零二号地机在空中疏散途中,遭敌机落,此为最后一架地机毁于战场,未几三大队亦换装俄式新机。 |